退市门槛有必要降低
退市门槛有必要降低
据统计,截至9月2日,年内234家企业IPO募资3087.86亿元,同比增长136.9%,创出2011年以来的新高。其中,注册制下119家企业 IPO 募资 1930.64 亿元,占比62.52%。新股IPO的融资规模与家数一直是市场非常关注的话题。那么,年内IPO规模创10年来新高,到底又意味着什么呢?
2020年是不平常的一年,年初疫情肆虐,各行各业或多或少都受到影响,像沪深股市就被砸出“黄金坑”。而且,由于疫情因素,今年2月、3月份的新股发行数量也明显要少得多。客观上,这也是监管部门的灵活应对之举。
但即使如此,新股的常态化发行仍然延续。新股IPO常态化,是监管部门近年来坚持的一大原则。无论市场多么低迷,即使在市场强烈呼吁的背景下,新股发行也没有再出现此前频频暂停的现象。IPO常态化,既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支持。而且,IPO常态化,也有利于为市场增添新鲜的血液。
去年7月22日科创板开市,且一年来注册制试点运行平稳,为年内新股IPO规模创10年新高立下汗马功劳。注册制以发行人信息披露为核心,只要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且按照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披能够做到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等,那么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特别是,科创板与创业板进一步降低了上市门槛,上市条件更具包容性,这也为更多新股的成功发行创造了条件。注册制下发行新股募资额占据较大的比重,显然与之关系密切。
注册制试点从科创板启动,目前创业板改革也开始了注册制试点。随着创业板注册制试点的成功,今后在整个市场全面铺开将是大概率事件。如此,A股市场将有望步入新股发行注册制时代。在此背景下,今后每年的新股发行数量或更多,募资额更更高。对此,市场必须有一个预判。
新股IPO规模创10年新高的背后,是注册制为企业上市打开了方便之门。个人以为,在市场为更多企业上市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有必要进一步降低退市的门槛。
统计数据显示,年内已有28家企业退市。其中,15家由于触发退市条款而被强制退市,另有13家因重组原因退市。重组原因退市,只是原上市公司或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或大股东出现变化,并非真正的退市。
而触发退市条款被强制退市则不一样,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今后是很难实现重新上市的。在A股的历史上,至今也只有两家上市公司退市后实现了重新上市。而其重新上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大股东实力雄厚。一般的退市公司,实现重新上市的可能性并不大。
进一步降低退市门槛,需要改革现行的退市制度。目前的退市制度虽然历经多次改革,上市公司退市也变得更加容易了。但是,市场上仍然存在大量的或业绩长期亏损,或财务状况严重不良,或属于僵尸公司的企业,这类上市公司,也属于应该被扫地出门的对象。
而且,A股市场上还存在大量的“铁公鸡”。股市“铁公鸡”除了从市场上“融资”外,基本上不回报其股东。这样的上市公司,只有投机价值,没有任何的投资价值。特别是,这样的上市公司在市场上不在少数。这样上市公司的存在,只会诱导市场的投机行为,对于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对于倡导长期投资、理性投资没有任何的帮助。因此,此类上市公司也应该列入强制退市的对象。
提高A股上市公司的质量,除了强化市场监管外,在把好入市关的同时,也有必要出清市场上的劣质公司。否则,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将是一句空话。没有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又何来投资价值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