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五步走助推农业机器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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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购机补贴”大步走。对未列入国家、省、市补贴但符合我县重点推广的农业生产环节和初加工环节农业机械装备予以50%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园区、菜篮子基地等区域内扶持对象购置纳入县农业机械重点推广支持且已享受上级财政补贴的农业机械设备再追加50%补贴。
二是“首台引进”创新走。对首次引进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先进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进行适应性试验应用,按购机价的7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是“农机保险”配套走。对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自走式植保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等农业机械实施保险费用给予70%财政补贴。补贴险种为农机损失险、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自燃险。
四是“农机服务”贴心走。围绕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三位一体”改革要求,引导建设一批农机作业、维修、培训等综合性的农机服务网点。对通过验收的省、市、县农机合作社示范(规范)社,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金补助。
五是“技术融合”示范走。推广山区园地“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建设模式,对连片50亩以上且机械化技术水平达到“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除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外,给予机库、水电、路、渠、园地改造等基础实施投入45%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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