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券事检语|券事讲堂——上市公司收购的几种形式-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
编者按
2018年12月,最高检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深圳、青岛七地设立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以相对集中办案积累实战经验。2019年初,经北京市检察院决定,由市检三分院集中管辖全市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并承担北京办案基地的建设任务。为进一步推动办案基地与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充分融合,拓展法治宣传途径,推树法治宣传品牌,京检君精心推出“券事检语”专栏。专栏作为办案基地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通过强化“办案+”检察理念,打造专业惩防、精准调研、高质培训、综治预防四位一体的优质检察品牌。专栏由办案基地供稿,内容包括经典案例、法规驿站、券事讲堂、热点解读等主题,第一时间推送办案基地建设动态,第一视角解读证券期货专业法律知识。
我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本期,小证就通过几个例子,与大家一起学习上市公司收购的几种形式以及存在的刑事风险。
前情提要
武大个子不高,智商高,经营的汽水厂颇负盛名,正值盛夏,赚的盆满钵满。七夕佳节将至,武大终于鼓起勇气向心爱之人表达爱慕之情,却被吐槽汽水添加剂太多,不健康,炎炎夏日佳人独爱鲜榨西瓜汁。无可奈何花落去,痴心武大不死心。看着称霸一方的上市公司西瓜厂,武大给自己设立了一个小目标,“把西瓜厂买下来,每年七夕,有情人免费畅饮”。
要约收购
武大在证券交易所通知群里向西瓜厂所有股东广而告之,“今有武大,以爱之名,收购股票,凡30日内呼应者,以西瓜厂股票最高价买”。西瓜厂股东收到要约后,有的认为武大被爱冲昏了头脑,赌气收购,未来收益未必好,便遂了武大心愿,将手中股票变现;有的则认为武大智商高,今后一定能够经营好西瓜厂,愿与武大共同经历风浪,实现武大的小目标。
要约收购就是收购人要在交易所中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的要约。要约收购是资本市场发展的产物,是市场化的结果,同时也是维护每一位股东利益最合理的收购方式。按照要约发出是否源于法律强制,可以将要约收购分为强制要约收购和自愿要约收购。
我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
强制要约收购制度,要求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协议收购
虽然武大情场失意,情绪波动,但尚存一丝理性,看着西瓜厂的总股本,不免扼腕叹息“把上市公司买下来的小目标还是有点大”。不过武大聪明,心生一计,“先买控制权”。武大便私下与控股西瓜厂的张氏兄弟协商,愿出高价收购张氏兄弟股份,张氏兄弟眼看立秋已过,西瓜有价无市,不如让武大高位接盘,带着资金另图霸业,遂与武大签订了协议,实现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
协议收购就是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外与目标公司的部分特定股东就股票的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
协议收购持股达到30%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即收购人通过协议收购的形式持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达到30%,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即协议收购转化为要约收购。
刑事风险
与要约收购相比,协议收购成本可控,并且程序较为简便,但是一定程度上存在内幕交易风险。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卖、泄露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在协议收购过程中,收购人需要与上市公司特定股东进行磋商洽谈,而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
内幕信息敏感期是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的期间,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我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涉及发行人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本法第八十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项属于内幕信息。
同时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
《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因此,收购人在洽谈收购上市公司股份事宜之际,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时,其他知悉该收购信息的知情人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利用信息进行交易,情节严重的,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两种最基本方式,
《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采用开放式的表述,规定了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也是被法律允许的收购形式。
本期内容就介绍到这里,
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