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利润局中局?这家公司3月内从亏4亿到赚4亿现被告-华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
文/每日资本论
神话与谎言只有一步之遥。
盈利是好消息,但也可能因此被起诉。
近日,上市企业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华茂股份)对其曾参股的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利华”)发起诉讼。原因是,其减资参股公司新疆利华前后的审计数据相差巨大,仅3个月时间,新疆利华净资产激增9亿余元,净利润增加8亿元,并高调宣布启动IPO。
如此吊诡的业绩表现确实令人心存疑问。公开资料显示,新疆利华从事籽棉种植、加工及相关产品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皮棉,在国内外拥有超过150万亩种植基地、合计经营69个棉花加工厂、1个棉纺织厂。
华茂股份公司的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国有大型棉纺织工业企业安庆纺织厂。1998年10月7日上市,发行价为4.33元/股。2020年华茂股份三季报显示,其营收24.37亿元,同比增长16.26%;净利润2.54亿元,同比下跌8.31%,扣非净利润1.27亿元,同比暴跌600.49%。从今年4月,以来其股价大部分时间低于发行价。截至12月1日14:05,其股价为4.11元/股。
由于产业链关系,华茂股份需要稳定的上游供给,于是,牵手新疆利华也在情理之中。
2010 年12月14日,华茂股份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受让新疆库尔勒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的议案》,投资5860.94万元(实际出资5651.14万元)受让自然人张齐海持有的新疆利华35%股权,受让完成后新疆利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华茂股份持有35%。
2016年8月28日,华茂股份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资7255.32万元对新疆利华增资,增资后新疆利华注册资本从8500万元增加至1.58亿元,华茂股份持有30%。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茂股份合计投资新疆利华1.29亿元,持有30%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中泰集团作为新进战略投资者以2.2亿元认购5367万股新增股份,以持股34%跃升为第一大股东。中泰集团也是一家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氯碱化工、纺织工业与供应链贸易三大业务板块,旗下中泰化学为唯一上市平台。2019年,中泰集团拟入主ST中基,但因未能达到国有股东公开征集条件而搁浅。公开资料显示,中泰集团拥有新疆利华64%股份表决权,为控股股东,新疆利华相关财务数据纳入中泰集团合并报表。
不过,中泰集团入主新疆利华2016年至2018年,后者净利润5562.45万元、2296.07 万元、8668.60万元,增长率分别为-59%、278%,业绩呈现出大起大落的走势。此前,新疆利华在2013年至201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6697.26万元、7929.08万元后,2015年受棉花价格下挫影响,营收利润双双大幅下降,仅录得净利润282.96万元,降幅超90%。
与此同时,新疆利华扩张的速度并未减弱。新疆利华增资扩股前,截至2016年5月末,资产负债率仅为56%,总负债仅为4.45亿元;而到了2016年底,该数据迅速上升至79.48%,负债额达24亿元;2017、2018年更是大幅攀升至91.19%、90.82%。根据中泰集团最新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新疆利华截至2019年末的负债总额已达112.79亿元,近三年负债年复合增长率达67.5%。
或正因如此,华茂股份才与新疆利华分道扬镳。华茂股份证券部相关人士曾对媒体表示,“之前新疆利华所有融资均由中泰集团提供全额担保。但按照当地最新监管要求,在中泰集团为利华棉业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作为公众公司,几十亿元的担保额,我们认为风险巨大,这也是当时选择退出利华棉业的一个考虑因素。”
据媒体报道,华茂股份在处置利华棉业股权过程中,亦发现了利华棉业存在重大风险。据悉,因利息费用入账不完整、保险理赔款未冲减存货余额、期货交易亏损、存货跌价未足额计提等因素影响,利华棉业净资产被调减了约4亿元,连累公司净利润同步陷入大幅亏损。
2020年4月22日,由新疆利华董事兼任华茂股份董事长倪俊龙提交《新疆利华2019年未审计报表》,其中利润-6000万元,创新疆利华史上最大亏损。
据此,华茂股份公告以减资的形式从新疆利华退股,要求立刻执行拒绝召开股东大会。
2020年7月18日华茂股份公告:华茂股份董事长兼任新疆利华董事倪俊龙签署转让合同,于当天以总价2亿元人民币,将30%新疆利华股权转给三位新疆利华现任高管:新疆利华总经理李德华、新疆利华常务副总经理毕桂荣、新疆利华副总经理刘纪元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华茂股份退股遭中小股东强烈质疑,甚至有股东在4月28日明确指出新疆利华正在准备IPO。
部分网友对华茂股份董事长倪俊龙这番退股操作表示了质疑。首先,新疆利华属于华茂股份重要资产,在其主要经营方针中起到关键作用,如果失去新疆利华,将影响公司经营方针,因此,满足第一条: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其次,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同业竞争的存在必然使得相关联的企业无法完全按照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来平等竞争,控股股东利用其表决权可以决定企业的重大经营,如果其表决是倾向于非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来说是不公平的。华茂股份与新疆利华在2020年5月26日已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与网友质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华茂股份投资利华棉业的近10年内,仅从后者取得2695.35万元分红款。
然而,就在部分网友质疑华茂股份的退股操作疑问未解时,今年7月,新疆利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发行2020年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募集说明书中发布了重要子公司新疆利华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末,新疆利华总资产124.83亿元,净资产12.04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00.66亿元,净利润4.06亿元。
这才有了前文提到的华茂股份感觉被“坑”,故而起诉。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发酵中。但有两个问题引发了网友讨论:三个月时间,新疆利华的业绩是否真的发生了巨变还是财务造假?其次,股权转让已经完成,华茂股份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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