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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铝合金门窗内砌墙怎么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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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1、恐高老夫妻:我们该咋办?阳台上砌道墙 违规被拆了2、关于铝合金框与墙体连接方法3、业主恐高装新房弃落地窗砌15米矮墙 被责令整改

恐高老夫妻:我们该咋办?阳台上砌道墙 违规被拆了

陈先生家的阳台上的墙已拆除

安全隐患

“砖墙和玻璃的重量不同,砌墙增加了房屋的承重,万一墙倒了,砸到人怎么办?”——物业方面

协商结果

陈先生已将违建墙体拆除,通过协商,陈先生可在落地窗内砌砖墙,前提是陈先生需签署了一份承诺书,一旦出事故责任自负。

住在龙泉区新房的7楼上,52岁的陈先生感到恐惧——他和妻子都患有严重的恐高症。尤其是新房的阳台,仅有两条钢筋护栏,他和妻子根本不敢过去。为了避免恐惧,他便在阳台边缘砌了一道1.5米高的墙。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砌的这道墙,却被物管以影响美观为由,责令拆除,并停水停电。

5月27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获悉,陈先生砌墙的行为属于违建,小区大楼时是经过规划设计的,擅自更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已经要求其进行整改,而陈先生只能无奈将砌好的墙拆掉。

恐高

新房在7楼,往下看脚发软

今年4月12日,是陈先生收新房的日子,一家人来到位于龙泉驿区柏合镇龙华路东侧的三盛都会城小区,领到钥匙后进入20栋1单元7楼的新家。当陈先生和妻子进入连接厨房的阳台时,发现阳台仅有两根钢筋护栏。探头往楼下瞟了一眼,老两口双腿发软,赶紧往后退。原来,老两口都有恐高症,而妻子更严重。

2015年4月30日,陈先生在该楼盘买新房,原本打算买2楼或3楼,但是遭到了一双儿女的反对。“年轻人想住高楼层,打算买20多楼,但是我们老两口实在害怕,最后折中商议后买了7楼。”陈先生说,他和妻子住了22年的1楼,从没住过这么高的房子。“房内一共有4处阳台,其他都砌了墙,再安装的窗户,感觉上没那么恐怖。”

砌墙

物管称违规了,对其停电停水

为了避免恐高,陈先生夫妇决定在这个阳台上砌一道1.5米高的墙,再在墙上装窗户。陈先生说,在砌墙前,他拨打了小区物管的电话,对方称可以在阳台上砌墙。

4月27日上午8时许,陈先生叫来装修公司开始砌墙,几个小时后,墙体已经砌好。这时陈先生接到了装修工人打来的电话,被告知物管来人要求工人停工,并将刚砌好的墙拆除。随后陈先生拨通了物业的电话进行询问,“一个姓刘的女员工接的电话仍然告诉我可以砌,至于为啥物业要求拆除需要打电话问一下。”陈先生说,后来对方一直没有回电话,而物管的人也走了,他便以为已经沟通好此事。 5月3日,工人继续贴墙、安装铝合金窗户。但5月6日,陈先生再次接到物业的电话要求拆除墙体。5月7日,装修工人施工时发现水和电被停了,装修受到了阻碍。紧接着,5月14日、5月19日物管方再次对其停电停水,直到昨日上午水电才恢复。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陈先生家中,发现之前砌好的砖墙和窗户已经被拆除,阳台上除了一条钢筋便没有遮挡了。“我不拆,他们就不给我恢复水电。”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将墙体拆除,但是他觉得之前砌墙安窗户花费的1450元钱应当由物管来赔偿,“明明我打电话问了物业说可以砌墙,我才砌的。”

物业说法

不能砌墙,外立面需统一为落地窗

说曾允许砌墙或是业主理解有误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了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见到了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田女士,“不能砌墙,根据设计阳台若要封闭,外立面需统一装修成落地窗。”田女士拿出了一份业主装修资料表说,业主在办装修物业方提供的业主资料上有进行明确约定,并告知了装修相关规定。田女士表示,国家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禁止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因此,陈先生的行为违法了规定。

“哪些地方做什么窗户,都是在图纸上标注出来的。”田女士拿出了一张与陈先生房屋相同的装修示范图,指着陈先生砌墙的窗台说,“这里我们统一规划的是一个高1.2米的落地玻璃窗。在该装修示范图上,记者看到在陈先生砌墙的窗台位置上确实写有“1、2号房之间阳台为两扇推拉窗(离现地面高度1200mm)”田女士表示,阳台封闭的话只能设计成玻璃窗,“砖墙和玻璃的重量不同,现在的承重与原设计不同,增加了房屋的承重,万一墙倒了,砸到人怎么办?”为此,物业方在陈先生施工当天便进行了制止,要求其整改,5月6日发出了整改通知,陈先生拒签。5月15日左右也将情况报告给了区规划局,规划局也给了我们协助制止违法建设的通知,并要求停他们的水电。

至于陈先生所说的物业曾允许他在阳台砌墙的情况,物管方称现在已无法查询,可能是双方所说的“砌墙”含义不一样。记者注意到陈先生砌墙的阳台是两家公用的区域,业主可在阳台中央砌墙进行对半分割,同时开发商也在阳台中央标出了红色的线用于砌墙,“可能是陈先生理解有误,才会造成当时的情况。”田女士说。

处理结果

拆除墙体,在落地窗内砌墙

对于陈先生的情况,物业方和陈先生进行了协商,物业建议,如果陈先生恐高可以在安装落地窗户后,里面加装不锈钢栏杆,轻巧又稳固。但是陈先生仍觉得心里不踏实。

最后双方通过协商,陈先生可以在落地窗内砌砖墙,但是前提是陈先生需签署了一份承诺书,一旦出事故责任自负。陈先生已签署这份承诺书。昨日,陈先生已经将违建的墙体拆除。

如何克服恐高?

“恐高症属于心理上的一种焦虑情绪,症状严重的患者会出现胸闷、紧张、晕厥的情况。”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临床心理科一病区主任何宗岭介绍,克服恐高需要从认知行为上多次训练,例如,先适应2楼的高度,适应后一步一步上升到更高的地方,又或者可以在同一个高度上,先期站立1分钟,接着10分钟、1小时,通过多次、重复练习消除降低心中的不安全感。如果症状严重的患者也可以到医院诊治,进行专业治疗。

成都商报记者 张肇婷 摄影记者 陶轲

关于铝合金框与墙体连接方法

铝合金,因其密度小、强度高、耐蚀性好、易加工等优点,广泛用于建筑工程上,特别是门窗、幕墙、墙体装饰面等。

现就铝合金框和墙体的连接方式进行探讨。

实际施工中,连接方式主要有二种:附框连接、固定接片连接。

1、附框连接:按材料分为钢附框、铝合金附框、木附框、高分子材料附框。其中,钢附框与铝合金附框广泛应用于民用建筑工程。附框的安装方式有预埋式、后置式。其造价约40元每平方,所以,一般开发项目,为节约成本,不使用附框连接。

附框

2、固定片连接:

(1)固定片应采用卡爪式固定片,安装时应保证卡爪与外框卡爪槽配合紧密,不得过松,以防卡爪脱落:

(2)固定片的位置应距离窗角、中竖框、中横框小于或等于180mm, 固定片之间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500m,不得将固定片直接装在中横框、中竖框的挡头上,见下图:

(3)固定片的安装除特殊注明外,均应按图集配置,当外门窗采用单侧固定时,固定片铁脚应向内固定。

固定片位置

大家明白了铝合金与墙体之间的连接方式了吧!

另:关于铝合金的厚度,规范有新的要求;外门不小于2.2,内门不小于2.0;外窗不小于1.8,内窗不小于1.4,大家在验收的时候要注意。

业主恐高装新房弃落地窗砌15米矮墙 被责令整改

图为陈先生砌上墙的阳台

图为陈先生砌上墙的阳台和邻居未砌墙的阳台

规划局:外观统一规划不能擅自更改 已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6日讯 (记者 梁鹏 摄影报道)5月24日,家住成都龙泉驿区的陈先生,给四川新闻网打来电话称,他患有恐高症,在装修自己新买的位于7楼的房屋时,没有安装落地窗,而是砌了一道1.5米高的墙,却被物管以影响美化为由停水停电。

那么陈先生能不能砌这道墙呢?5月25日,记者从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获悉,因为陈先生的房屋所在的大楼是经过他们统一规划的,不能擅自更改。陈先生砌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建。目前,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已经要求其进行整改。

买房:恐高症市民买七楼 为安全准备砌上矮墙

25日上午10点半左右,记者来到位于龙泉驿区柏合镇龙华路东侧的三盛都会城小区。在该小区20栋1单元701,记者见到了陈先生。

据陈先生介绍,这套房子是他2015年4月30日购买的。“当时我儿子和女儿想要让我们买在20多楼,因为我和妻子都有恐高症,我们决定选楼层低一点的,但考虑到楼层低灰尘大,比较嘈杂,所以最终选择了7楼。”

正是因为夫妻二人有恐高症,今年4月12日交房时,他和妻子发现房子内有一个阳台上仅有两根钢筋做的护栏,为了安全,两人决定在这个阳台上砌一道矮墙再装窗户。

陈先生称,随即,他拨打了小区物管服务部的电话,询问是否能砌墙。“接电话的一个工作人员告诉我能修,但条件是挨着的另一家也必须砌相同高度的墙,在砌好墙后,还必须要刷上跟其他外墙一样的颜色。”

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陈先生在物管办理了装修许可证,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

变故:装修中工程被叫停 物管让拆除砌好的墙

4月27日上午8时许,陈先生叫来的装修公司开始砌墙。

然而,当天下午正在上班的他接到工人的电话,称物管来人让工人停工,并让工人将刚砌好的墙拆除。

陈先生说,随后,他再次打电话中询问了物业,“接电话的姓刘的女性物管工作人员给我说的可以砌,但为何物管来人不让砌,她需要打电话问一下,(后来)一直没回(我)电话。”

据陈先生介绍,因为对方一直没回话,他便以为物管内部已经说好了,便没有再管此事。5月3日,陈先生让工人给砌好的矮墙贴上了墙砖、装上了铝合金窗户。但5月6日,物业公司工程部一位姓郭的主管联系上他,要求他把墙拆了。“考虑到之前工作人员说能砌,所以我没有拆,但他们在5月7日、5月14日、5月19日三次给我停电停水。”

“我现在只想知道这个墙究竟能不能砌,为何他们之前说能砌,砌好后又要我拆。”看着被迫停止装修的房屋,陈先生很无奈地说。

图为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发的协助制止违法建设的通知

图为物管公司提供的装修示范图

物业:不能砌墙 统一规划为落地玻璃窗

带着陈先生提出的问题,5月25日记者同陈先生一道来到了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在等待了近半个小时后,记者见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工程部的郭主管。

“我们明确规定是不能砌墙的,这样会破坏小区整体美观。”郭主管拿出一份陈先生所在楼层相同户型的一张房屋装修示范图,指着陈先生砌墙的窗台说,“这里我们统一规划的是一个高1.2米的落地玻璃窗。”

在该装修示范图上,记者看到在陈先生砌墙的窗台位置上确实写有“离地面1200 落地玻璃窗 下面是固定玻璃”等字样。

至于陈先生所说的两次电话咨询物业服务部时,物业的工作人员都说可以砌的问题,郭主管表示“他(张先生)可以把她找来进行对峙”。

然而,对于这样的说法,陈先生却并不接受:“我当初办理装修许可证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个装修示范图。我两次给服务部打电话都说可以砌。”但陈先生称,因为是打的座机,没有这两人的手机也没有见过这两人,因此也不太好找这两人。

随后,陈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他拆除现在砌的墙和安装好的窗户,安好落地窗后在窗内砌墙,但前提是物业公司要负责砌墙、拆墙、贴墙砖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他拆除砌的墙和安装的窗子,按照规划装落地窗后在窗内砌墙我们欢迎,但他要求我们负责他砌墙、拆墙、贴墙砖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的要求我们不能接受。”郭主管解释说,“在他砌墙那天我们就要求他拆除,而且5月15日左右也将他这个情况报告给了(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局也给了我们协助制止违法建设的通知,说明在违建并要求停他们(陈先生)的水电。”

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大楼外观统一规划 不能擅自更改

随后,记者来到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该局执法科一位名叫曾文义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陈先生)砌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建,目前我们按照执法程序要求其进行整改,如果他不整改,我们将采取措施进行拆除。”

“因为那栋房子是我们规划了的,整个外立面不能因为他一家人而改变,必须要统一。”曾文义说,“特别是这些新楼盘,我们是要求很严格的。如果老百姓确实因为生产生活需要,要封闭阳台,需要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在物管的指导下,统一格调。”

记者通过查询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曾文义也建议市民,“若市民有像陈先生的恐高症类似的问题,在选择购买房屋时,可以选择楼层低一些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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