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整治会议,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其实虚拟货币整治会议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虚拟货币整治会议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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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除了比特币,还有哪些虚拟货币将停止交易?
在比特币中国率先宣布停止交易之后,火币网、OKCoin币行、微比特等平台也纷纷宣布将停止所有交易业务。
其中,9月15日,火币网和OKCoin币行分别公告称,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交易,并将于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人民币的交易业务。但是,公告也明确“仅停止人民币交易业务,其余业务不受影响”。不过,值得关注的是,此后一天,两家公司又同时修改公告,改成“本次火币网(OKCoin币行网)将停止所有虚拟货币交易业务”。
今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中国境内融资代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易做出全面清理整顿工作。
《公告》称,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公告》同时明确,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中国境内融资代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易做出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公告》称,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公告》同时明确,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月13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称,近年来“虚拟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进行集中交易,涉众人数逐渐扩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互金协会提醒,投资者通过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等。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央行数字货币落地会对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有什么影响?
央行数字货币有国家信用背书,背后是巨大的国家体量和深厚的物质基础,比特币只是区块链技术的一个具体应用,沾了出世早的光,在炒作中一路浮沉,背后没有实体背书,就和古玩字画一样,价值是虚无的,更多的是作为投机工具,或者作为黑灰产业的通货。
所以二者都是数字货币,但是却有着本质区别,不可同日而语,单从作为投机工具来讲,央行数字货币的落地不会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炒作产生影响,但是势必会进一步挤压这些虚拟货币在我国的生存空间。
个人挖虚拟货币查到如何处罚
1.挖虚拟货币属于违法行为,一定会受到处罚。2.因为挖虚拟货币需要消耗大量的电力资源,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被视为违法行为。处罚方式可能包括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3.此外,挖虚拟货币也存在风险,可能会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因此建议不要尝试挖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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