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20起违法案例 华晨案、永煤案在列!这些上市公司也被点名
“零容忍”不仅说到做到,而且从严从重!
证监会4月1日集中公布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包括财务造假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操纵股票价格案、内幕交易案、拒绝阻碍调查案等多种类型。案件涉及主体既有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也有中介机构等。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注意到,宜华生活、广州浪奇财务造假案,华晨集团、永煤控股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时任中恒电气董事长对抗证监会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等赫然在列。
严打财务造假等信披违法行为
2021年,监管部门持续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信披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
具体来看,宜华生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上市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
广州浪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系统性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虚增存货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129亿元,虚增资产20亿元。
年富供应链、宁波东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则是一起虚构供应链业务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7年宁波东力完成对年富供应链的收购。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通过虚增出口代理服务费、虚构境外代理采购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35亿元,虚增利润4亿元。
龙力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上市公司直接删改会计资料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5年至2017年,龙力生物通过删改财务数据、伪造会计凭证等方式,导致2015年度虚增资产近5亿元,虚减负债17亿余元,虚增利润近1.4亿元;2016年度虚增资产近1.3亿元,虚减负债28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5亿元;2017半年度虚减负债29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亿元。
亚太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子公司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8年,亚太药业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往来,累计虚增收入4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亿元。
科迪乳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侵占公司利益的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9年,科迪乳业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未经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分别为8亿元、25亿元、34亿元、68亿元,控制上市公司为其违规提供担保累计5亿元。
依法从严追究中介机构法律责任
2021年,监管部门始终紧盯履职尽责不到位、屡次涉案违法的中介机构,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证监会提醒,审计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怀疑,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不得进行“走过场”式的审计。
正中珠江未勤勉尽责案是一起审计机构未充分执行审计程序的典型案件。正中珠江在为康美药业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中,风险识别与评估阶段部分认定结论错误,未严格执行舞弊风险应对措施等审计计划,并存在其他未勤勉尽责行为,甚至出现内部人员配合上市公司拦截询证函、将伪造的走访记录作为审计证据的行为,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瑞华所未勤勉尽责案是中介机构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件。2021年,瑞华所在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年报审计项目中,因存在风险评估程序、内部控制测试程序、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先后多次被行政处罚,合计罚没1600余万元。
海通证券未勤勉尽责案是一起财务顾问未有效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典型案件。海通证券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中,未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民间借贷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蓝山科技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是一起新三板公司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9年,蓝山科技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研发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8亿余元,虚增研发支出2亿余元,虚增利润8000余万元,导致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严打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也是监管部门稽查重点。证监会指出,债券发行人通过编造虚假财务数据骗取债券发行资格,严重破坏债券市场信用基础,必须严肃查处。证监会提示,债券发行人应当如实披露重要信息,不得掩饰实际偿债能力,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华晨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债券市场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8年,华晨集团通过提前确认股权转让收益等方式虚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近26亿元,并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中记载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
永煤控股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债券发行人虚假陈述的典型案件。永煤控股未如实披露资金归集控股股东情况,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61亿元。
胜通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债券发行人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3年至2017年,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15亿元,虚增利润119亿元。
对操纵市场行为立体式追责
证监会表示,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方针,切实加强执法协作,持续保持对操纵市场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力度。
陈某等人操纵中昌数据股票价格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内外勾结操纵公司股价的典型案件。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中昌数据实际控制人陈某指使总经理谢某、市场操盘手胡某控制使用101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手法操纵中昌数据股价,非法获利1147万元。
李某等人操纵“金逸影视”股票价格案是一起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的操纵市场违法犯罪典型案件。2019年,李某等人动用约9亿元资金操纵“金逸影视”股价,非法获利1亿余元。2021年,操盘手、配资中介等35名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黄某等人操纵“纤维板1910合约”价格案是一起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期货合约价格的典型案件。2019年9月至10月,某期货交易所纤维板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专员黄某利用提前获悉“纤维板1910合约”可交割仓单的关键信息,伙同他人共同操纵“纤维板1910合约”价格,非法获利231万元。
依法从严查处内幕交易行为
内幕交易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信心,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中程租赁内幕交易*ST新海股票案是一起利用内幕信息规避投资损失的典型案件。2019年4月,中程租赁时任董事长在获悉上市公司*ST新海2018年度将大幅亏损的内幕信息后,将中程租赁持有的1536万股*ST新海股票卖出,规避损失6797万元。
杨某等人内幕交易鲁商置业股票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环节的内幕交易窝案。2018年9月至12月,鲁商置业策划收购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并购重组参与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同事、客户、亲友、邻居等内幕交易鲁商置业股票,导致10人被行政处罚。
此外,证监会还披露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严重违反信义义务的广州基岩违法违规案,以及朱某拒绝、阻碍调查案(详见本报刊文《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操纵市场,拒不配合调查!证监会:立案!新证券法实施后首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