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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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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