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贵房产税的命运多舛就是楼市调控的缩影
陈庆贵:房产税的命运多舛就是楼市调控的缩影
陈庆贵:房产税的命运多舛就是楼市调控的缩影 更新时间:2010-10-10 7:46:33 房产税命运似乎终于有了说法。记者获悉,上海近日将出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
作为宏观调控最常用最重要的税收政策工具之一,本轮调控“新国十条”祭出以来,房产税命运可谓波诡云谲颇富戏剧性娱乐性,用“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不出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分。
9月29日有媒体报道,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再次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其中明确提到“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至此,官方态度“大姑娘上骄头一回”如此明确,让我乐观房产税命运终于尘埃落定。尽管经验告诉我,这种乐观只是谨慎乐观。
房产税之所以备受关注理所当然,不仅因为其性属调控利器,更牵一发而动全身攸关众生利益。按坊间传猜,上海深圳房产税已经获批,税率为0.3%-0.4%。据此计算,设若居民房子购买总价为220万元,则意味着一年需多承担8800元税负。然而,反观本轮调控以来房产税命运的殊多诡异和变幻莫测,则令人感慨良多唏嘘不已。
房产税信息扑朔迷离虚虚实实,让人一头雾水。3月24日重庆市长称,重庆已上报国务院申请施行“特别房产消费税”等抑制高房价思路。4月8日重庆地税局和国税局对之前坊间流传均称“不清楚”。同时有消息称,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回应称,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将由国家定。5月17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与此说法互相验证的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5月24日发改委称“三年免谈房产税”言论严重失实。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对“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一说表示:“三年不谈,那是研究人员说的,并不能代表官方。”
决策左顾右盼投鼠忌器,也堪称房产税命运变幻的一大奇景。一直以来,一派专家学者和官员对房产税改革试点始终存有异议。比如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目前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不久,尚未得到完全落实,如果政策效果显著并不急于推行房产税试点,他称在很多地方推行房产税试点基础条件还不具备。再比如10月6日仍有学者发文称对所有房产征房产税不合逻辑。而近日财政部有关官员表示,房产税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试点恢复征收,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但相关消息仍然语焉不详。让人不难从中嗅出左顾右盼投鼠忌器的意味来。
行动拖拖拉拉慢慢吞吞,当属房产税命运的又一诡异。9月30日新华社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从国际经验及公平规范的角度看,房产税应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征收。该负责人提到的“必要性”是:既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事实上,《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早已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我注意到,在被网民称作“史上最严调控政策”相继出台后,多个部委相继传递相同信息。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日前表示,我国将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个税种的开征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在改革方向上,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曾表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可考虑差别税率,由按原值征收改为按评估值征收。国庆前夕国家相关部委再次明确表态,国家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然而,国人至今面对的仍然是“耳听为虚”而非“眼见为实”,且二者之间到底还有多远路程只有天晓得。
让人忐忑不安的还有,房产税政策落实含糊其辞虚与委蛇。对于如何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这项改革情况复杂,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我想请问的是,这个“部分城市”指的是哪些城市?“部分个人”又是哪些分子?征税对象及税基如何确定?适用税率又是多少?目前无有详细确切消息,只有网上好事者的揣测传闻或官员私下场合的个人表态。至于改革试点具体推进时间,之前有报道称“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让我搞不懂的是,此次有关部委调控措施中的“加快推进”之说指的是不是2012年?落实的含糊其辞虚与委蛇,不能不让人相信房地产新政“麻雀还在天上飞”。
近年来,中国数轮楼市调控屡屡“拳头打在棉花上”,导致迄今难以从“屡涨屡调屡调屡涨”尴尬怪圈和“涨价―调控―再涨价―再调控”恶性循环中突围。在我看来,与其诅咒谓其调控宿命,毋宁谓之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犹疑不决贻误战机使然。房产税新政命运多舛大抵便是中国楼市调控命运莫测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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