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入门讲解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证券期货犯罪刑罚力度
股票入门讲解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证券期货犯罪刑罚力度
股票入门讲解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证券期货犯罪刑罚力度 2020-12-28 201 0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XI)》,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的这次修订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登记制度改革相适应,与《证券法》的修订相衔接,大大提高了对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26日,中国证监会在官网发布了《刑法修正案》通过的贺电,指出《刑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对打击证券期货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第一,对欺诈发行和虚假信息披露等犯罪的处罚大幅增加。对于欺诈发行,修正案将有期徒刑的上限从5年提高到15年,并将对个人的罚款从非法募集资金的1%-5%改为“并处罚款”,取消了5%的上限,并将对单位的罚款从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到20%-1倍。关于信息披露欺诈,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从3年提高到10年,并将罚款金额从2-20万元修改为“处以罚款”,取消了20万元的上限。股票介绍
二是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追究。修正案明确包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组织、煽动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公司披露虚假信息。
第三,精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把关人”职责。修正案明确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实质不准确证明文件罪的犯罪主体,该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律师、会计师等中介人员在证券发行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且股票进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明确适用较高刑期,最高刑期可达10年有期徒刑。
第四,与证券法的修改保持有效联系。一方面,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存托凭证等证券被纳入欺诈发行罪的监管范围,为打击欺诈发行存托凭证等证券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参照新证券法的规定,针对市场出现的新操纵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欺诈性交易操纵”、“欺骗性交易操纵”、“抢帽操纵”等新的市场操纵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修改《刑法》,证监会发文称,这是《证券法》修改完成后又一次涉及资本市场的重大立法活动,体现了国家对证券期货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对于有效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进登记制度改革、保障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中国证监会表示,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期货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犯罪成本低,发生了一些恶性金融诈骗案件,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了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市场反应强烈。《刑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旨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秩序。它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登记制度改革相适应,并与《证券法》的修订相衔接,大大提高了我国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欺诈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
“十四五”计划提出,引进股票要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和法制化程度,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快修订和完善刑事诉讼标准,在修订内容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坚持“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欺诈等各类证券期货犯罪,有效增加违法成本,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保障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修正案“抹去了资本市场犯罪高发的所有关键点”,对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优化资本市场诚信、公平、公正、共赢、共享、包容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刘俊海强调:“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这次刑法的修改,对于实现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信用责任的同频共振,有着重大的作用。如果有人继续冒险,他们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南开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田在加大了处罚力度,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让那些试图通过违法获利的人感到害怕,这有助于实现“不敢违法”。
渤海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徐达认为,大幅增加了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违法成本,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资本市场生态。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总监陈力也表示,在资本市场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背景下,零容忍一定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