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管理型信托被动管理型信托定义.
今天给各位分享被动管理型 信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被动管理型信托定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信托管理买股票是什么意思?信托最坏的后果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信托公司主动管理产品风险大吗?信托管理买股票是什么意思?近期有很多闪崩,大跌的个股中,查看股东持股,发现有很多信托持股的身影。
信托管理计划买股票,主要有两类:1,信托公司发行的,为客户量身定制的,定向发行的持股计划,很多上市公司股东增持,员工持股计划,都是借道信托产品进行的,一般使用1:1到1:2的融资杠杆,风险极大,当股价出现大跌时,极易引发强制平仓风险。
2,很多私募基金,借道信托公司发行私募理财产品,这类私募基金规模巨大,当持仓净值跌破保本线时,会被动对持仓个股进行减持抛售。
信托最坏的后果众所周知,任何投资产品都面临一定的风险,对信托而言,如果发生最坏的情况,信托投资失败可能本金打水漂么?
很多刚开始了解信托的客户,一想到这个,还没开始看项目,就被“血本无归”“本金打水漂”
唬得不知所措。信托动辄100万,300万的门槛,万一发生最坏情况,会不会打水漂,本金都回不来?
在此,要明确说明的是:
“信托”被称为“实业投行”,拥有最为宽松广泛的投资范围。
信托牌照被称为“最稀缺”“最全能”的牌照,因为国内金融管制,信托牌照拥有非常广泛的投资范围,可以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实业市场配置资产,能够整合运用几乎所有的金融工具,开展投融资、股权、资产管理,开展融资、贷款、证券投资、债券承销、股权投资等各类金融业务。
目前信托市场上,大类可分为主动管理,被动管理,事务管理三大类。
又可分为债权信托,权益类(股权,定增,二级市场等)、慈善信托、艺术品信托,家族信托等。
但普通投资者最常见到的是债权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因此,当看到“投资信托失败,血本无归”这些消息或报道时,要先弄清项目的性质,到底是哪类信托没有收到钱,为什么没有收到钱?和自己准备投的项目类型有联系么?
实事求是的说,真有投资失败大幅折本的情况
诸如:
一,被动管理
被动管理型信托:信托公司不具有信托财产的运用裁量权,而是根据委托人或是由委托人委托的具有指令权限的人的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信托。
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信托设立之前的尽职调查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自行负责。信托公司有权利对信托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
(2)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的运用和处分等事项,均由委托人自主决定或信托文件事先明确约定。
(3)信托公司仅依法履行必须由信托公司或必须以信托公司名义履行的管理职责,包括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
(4)信托终止时,以信托财产实际存续状态转移给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处置。
在此,信托公司没有主动操盘运作,仅提供通道,客户资金打入另一机构账户,再由机构和信托公司对接,客户不直接和信托公司发生关系;类似于委托贷款中银行做为放贷通道这个意思,出问题了,信托公司肯定不背这个锅的
二,事务管理
如通过设立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股权代持信托、家族信托、遗嘱信托等产品,帮助客户解决税务筹划、事务管理等问题。以服务为主,不是为了赚钱哈。事务管理项目好意思谈钱谈收益?俗啊
三,权益类
1,表面光鲜亮丽的股权项目
股权项目,一直以水深为著名,号称投资于准备上市的企业股权,如果一切顺利,目标公司有后续融资,能拉到其它资金来接盘,托底,或IPO或被上市公司并购,翻好多倍,躺着数钱就好了;万一输了没上市,没被上市公司并购呢,怎么办?就算以信托名义发出来的股权项目,照样脱离不了股权行业高风险的事实,典型的有了高风险却不一定有高回报。
实务中,项目估值缩水,找不到接盘方,无法退出,或目标企业经营失败,破产倒闭,投资者就可能会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情况,这类情形数不胜数。
2,投二级市场的信托,典型的如拿钱炒股票,阳光私募,股市常胜将军?难得一见。
对于普通投资者最常见到的债权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由于此类项目的性质,属于“欠债还钱”,的债权债务关系。
和权益投资不是一回事儿。而且这类项目风控中,一般还有“抵押物”“质押物”“担保方”“回购方”等多重风险控制措施。万一真出现风险,信托公司也有一定的能力及时处理风险,化解风险。如变卖抵质押物,担保代偿等,多数能收回绝大部分的款项目,较少出现“打水漂”的情况。以上只是简要的分析,普通的资管,基金没信托公司庞大的售后处置团队和经市场检验过的丰富经验,往往难以办妥。
而且就算是信托公司出面,也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时间来沟通谈判,抵押物处理也没那么快,不像菜市场卖菜;投资者不愿意持续等待时。信托公司如果想息事宁人,先用自有资金或安排关联第三方资金先兑付给投资者,把相关受益权转让过来,然后再慢慢跟融资方打官司磨钱,“刚兑”的由来即是如此。投资者可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查询系统查询,大多数信托公司都有一堆涉讼信息,多是和融资方打官司要钱。
实际情况如:
【XX信托-遵义汇川】:201901爆出延期违约后,经1个月时间,就全部本息兑付了。
【XX信托-创赢XX号台海】:201905延期后信托公司董事会对外公告保障100%全额兑付。
其他例子也很多,此类信托项目延期后,信托公司与融资方协商处理,由于有“抵押,质押,担保,回购”等多重风控措施,债权项目投资者“血本无归”“本金打水漂”的案例并不多见。
网上热传的“投资XX万买信托血本无归”,如果仔细分析,大部分都是买了假信托,通道类或者股权类,二级市场类信托,但媒体以博关注为要义,很少主动解释。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01季度统计,信托行业风险项目1006个,规模为2830.59亿元,对应信托资产22.54万亿,信托资产风险率为1.26%,其中,集合类信托占比61.57%,
协会给出的原因:
这主要源于去年金融“去杠杆、强监管”政策下,银行表外资金加速回表,同时平台公司举债受到限制,企业现金流相对紧张,少数信托公司展业比较激进,信用下沉较大,导致逾期甚至违约事件增多。自“资管新规”出台之后,信托公司普遍加强主动管理能力与风控能力建设,信托行业总体风险可控。
正本清源,回归底层资产风控。
可以发现:【风控措施】可谓债权信托的安全垫。万一出现风险,风控措施可以马上进入处置环节,保障项目本息顺利回归。
所以,选项目时,对行业大势,交易对手的全盘了解;对风控措施可执行性的关注都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经济尚未全面复苏,信托也开始两极分化,加之项目结构设置复杂,评估风控是否到位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积累;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找到一个专业、独立、靠谱的理财经理是更现实的选择。
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
从表面上看,两者的唯一区别似乎就是委托人的数量。但是,这两种信托的实质性差异远远超乎一般的想象,对此差异,尚未有非常系统性的总结。概括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有:
首先,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集合资金信托是典型的信托公司设计创制的产品,信托公司起着主导作用,而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等在许多情况下都更多地体现了委托人的意愿。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是典型的信托公司制造的产品,信托公司在其间所起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和突出。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由信托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信托合同等所有的信托业务文件均由信托公司拟定,集合资金信托的交易主体的差异和资金运用方式的差异等深受信托公司主动设计的影响。在整个信托法律关系中以及信托产品推介过程中,其他当事人(委托人和受益人)处于非常消极被动的地位,投资者不能对信托公司拟定的信托合同或者其他信托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只能在全盘接受和拒绝之间作出选择。
但是,单一资金信托中,受托人的作用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例如非指定用途的资金信托,资金的运用对象、运用方式等,全部由受托人决定,这里,受托人的地位是主动的,积极的,委托人则是消极的、被动的。在指定用途信托中,受托人的地位是消极的,委托人的地位则是积极的,甚至起着主导作用的。委托人可以指定资金运用方式,也指定资金运用对象,例如特定用途信托,信托文件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的方式、范围和对象都有明确、具体、特别的规定,而这些规定无不体现了委托人的个性要求和主导作用。因此,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
其次,就目前的情况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多数是自然人,而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则经常是机构。这主要是因为,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数量就是一个,如果其资金数额太小,则难于运用,而总体而言,只有机构拥有较大规模的单笔资金,所以其委托人经常是机构。而集合资金信托本身的特性就是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运用,虽然对于单个投资者也有门槛限制,但是这个门槛并不是高不可攀,这样大量的社会投资者才可能参与。
集合信托就是受托人(信托公司)把众多委托人(信托购买者)的资产集合成一个整体加以管理和处分。
通俗点说,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的不同就在于委托人一般只有一个。
一般来说,集合信托计划都是信托公司先找项目,然后设计产品的结构期限,最后发起后在对外募集信托购买者,信托公司在其中占据了主导作用。
而单一信托计划往往是委托人主动找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自身的意愿协商投资的期限和方向。委托人在其中占据了较大的作用。目前比较常见的单一信托计划就是银信合作项目。银行主动找上信托,把单一资金委托给信托然后指定贷给某些企业,信托在这里面只是起了一个通道的作用。
单一信托计划的期限有没有限制
有期限的。一般是12个月或者24个月。
单一资金信托,也称为个别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十八条、《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2]都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也不得将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是在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且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的上述交易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同单一信托的资金的合并运用是可行的。
单一信托资金投资范围有哪些
单一资金信托,是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是相对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言的,其最容易觉察的区别在于委托人数量,但其区别也并非仅此一处。更大的差别在于,委托人性质和委托人的地位: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多为机构,比如银行,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则多为自然人。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和投资方向往往由委托人主导,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则由信托公司主导,产品由信托公司自主创设。由于目前的分业经营,造成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不得不借助信托平台投资于银行不能投资的领域,以扩大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提供更加有竞争力的收益水平,吸引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
集合资金信托有人数限制么?
信托产品人数限制: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产品人数将不再受200份合同份数的限制;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什么是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有哪些风险
什么是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就是只有单一的机构去投资的产品。
有哪些风险?
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的风险提示最近,针对个别信托投资公司以办理代定资金信托业务的名义违规经营,给信托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扰乱信托市场的情况,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对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列举了信托投资公司违规办理代定资金信托业务四种具体表现形式,即一、以设立代定管理方式的单一资金信托为名变相经营负债业务;二、刻意模糊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滥用受托人权力,违反信托目的以信托资金偿还自己债务或置换到期未清算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一部分受益人利益损害另一部分受益人利益;三、对委托人的信息披露不规范,致使委托人无法获得关于信托资金的实际用途、风险状况等方面的真实信息;四、将若干个单一代定信托以集合方式管理运用,且未对每个信托项目单独开户、分别核算。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银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各银监局加强监管,同时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合规经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落实信托项目单独开户、分账管理、分账核算。
信托公司主动管理产品风险大吗?主动管理信托也是存在一定风险,在风险纰漏内容上纰漏的风险都有可能发生,看概率大小,一般发生的概率比较小。还有一些关于尽职尽责的问题,只要做到尽职尽责,问题不大,当然也有可能发生问题,看后续风险控制措施。如果有足额的抵押质押物和强担保的话,也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1.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优势明显
资管新规出台后,信托公司开始向主动管理型产品转型,因为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融资主体就是信托公司,更能体现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项目的优劣直接考验信托公司市场竞争力,更影响信托公司的口碑。因此,主动管理型受重视程度更高。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因主动管理不善导致信托亏损,信托公司要负全责,因此主动管理类产品信托经理都是公司权威人士担任投资顾问。
2.信托牌照稀缺。
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信托通过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等组合投资方式,将信托资金投向民生工程、能源、文化产业等优质行业的优质企业及项目,通过组合投资的方式,大大降低了单一项目的风险。另外,所有债权和股权项目都会经过信托严格的风控流程,对债权类项目要求有足额抵质押物,确保还款来源充足,股权类项目则要求实际控制人出具业绩承诺及回购承诺。
4.一般次级提供流动性支持
产品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客户认购优先级份额,由指定机构作为次级受益人,在信托产品存续期内,次级受益人应随时按照信托公司的要求追加自有资金为本信托提供流动性支持。
好了,关于被动管理型 信托和被动管理型信托定义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