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控烟未见效果学者重税无效干脆提高烟价
税收控烟未见效果 学者:重税无效干脆提高烟价
税收控烟未见效果 学者:重税无效干脆提高烟价 更新时间:2010-1-20 17:32:40 一直低调运行的烟草业,近日备受媒体关注:日前,经济学家胡鞍钢上书国务院,建议中国在提高烟草税时,应该同步上调卷烟价格,才能起到控烟的作用。 “税价联动”有利控烟 在胡鞍钢的方案中,他认为经济手段更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他强调烟草税上调,也要保证烟草价格随之上涨,也就是税价要联动。 “在中国,税收、价格等手段是有效的控烟策略,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税价联动,单纯调整税收难以达到控烟目的。”胡鞍钢指出,在烟草专卖体制下,政府有可能通过各种手段直接提高烟草产品价格,这是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优势。在他看来,调价除了遵循从量原则之外,还应与此次消费税的调整相关联,即“税价挂钩”,以保持政策的协调性和一致性。经过经济学测算,他表示可以对甲类烟的价格每包提高3元,乙类烟每包提高5角钱。 胡鞍钢还强调,尽管中国此次提高了烟草税率,综合计算将烟草税占零售价的比例由40%提高到了48.7%,但与国际烟草税负的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的提税空间。建议政府在未来不断出台提高烟草消费税的政策,到2012年将烟草税负提高到65%。 烟企内部消化税收“损失” “税率上调后,企业在流通环节就全部消化掉了,没有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广东烟草一名营销人员说,“现在行业的品牌集中度越来越强,一些大牌子出货量更大,不在乎这点税收增长。 去年5月,中国再次上调烟草税:甲类卷烟的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30%调整到36%,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从价税,为批发价的5%。 调整税率,充实国库,其效果立竿见影:据国家烟草局发布,2009年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达到5131.1亿元,同比增加559.3亿元,增长12.2%。不过,近一年过去了,市面烟草价格却未见明显上涨,一些品牌甚至有降价趋势,“控烟”效果不理想。 “税收控烟”制约还很多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刘虹去年出版了专著《控制烟草消费的税收政策研究》。她昨日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提高税率虽能减少卷烟消费量,但施政过程要受诸多因素制约。 首先是税率的幅度。“烟草是一种成瘾物,烟民对价格不是很敏感,除非价格涨得特别大。如果用税收来控制,那么税率的升幅就要很大。”至于升幅定在多少,则要对国内烟民的价格敏感度作调查,并确立一个控烟的目标。 刘虹表示,国内对烟草价格的研究较少,价格敏感度仅有地区性的调查数据,而税收政策的调整则需要全国数据来支撑才更科学。 其次是公平问题。“根据我们的调查,烟民数量是农村高于城市,低收入多过高收入。对低档烟征更多税,效果会很好;而高档烟本身是身份的象征,特别是用来送礼的,有时越贵越畅销,所以征高额税收的作用不大。” 但是她同时认为,让低收入者多纳税,明显违反了税收公平的原则―――这就使控烟效果最好的“劫贫济富”式征税方式难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