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异账户交易所公告欧意交易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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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实用的合作协议书合集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合作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作协议书篇1甲方
乙方:(乙方子女):
为加强美术专业水平达到美术联考或外省专业考试上线,在画室培养美术专业。经双方协商,特签订立如下协议:
一,对象与时间:乙方委托甲方(画室)培训“罗甸新向画室艺术培训中心”的考生的专业课程及文化课程,在一般情况下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七月至专业联考时间(具体时间的长短由乙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甲方具体商定)。
二,甲方提供的办学条件:在校舍设施上,有独立的教室,寝室和食堂,有按标准配备的教学用具,有便于封闭式管理的校园;在师资力量上,60%以上的课程有2年以上的美术高考培训经验的教师执教,助教及管理人员必须是大三以上的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互动式教学方式,主动与学生沟通,画室组织一星期一次小考,每月一次大考,考试成绩每月定期邮件至学生原画室培训中心,以使教学达到良好的效果。甲方每月与原画室老师或家长交流学生近段时间在校的生活与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原画室老师或家长沟通。实行学生作业登记制度,原画室老师或家长随时可以查看学生作业完成数量及质量。
画室18人为一个班级每个班级配备班主任及生活辅导老师各一名,按时考勤,查寝。画室配备专职门卫及保安。学生寝室为四至六人一间,配备卫生间,住宿费用不超过180元每月。
三、安全责任:乙方学生在甲方培训期间,甲方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防护,培训期间学生在校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高三艺术考生管理条例及画室管理条例进行常规管理。
为保证学生的学习和人身安全,画室教学和住宿实行封闭式管理,“责任到人,互相监督。”专业和文化教学实行日考勤制,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效率。并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状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学生认真遵守,各执行部门严格把关。
管理细则:
1、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课堂纪律。
2、每天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旷课,早退。
3、每天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
4、学生上课时间必须关闭手机。
5、上课期间不得外出购物,不得接见同学、朋友和家长。
6、每天放学后,值日生按时做值日。
7、爱惜学校公共财产、公物。
8、文化课学习必须严格听从老师安排,按时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准旷课、迟到、早退。
9、进入画室不准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0、不得抽烟、酗酒
11、不准打架、斗殴。
12、学员之间关系明确,不得称兄拜妹、干姐干弟、谈情说爱等,以此影响学习。
13、不得把非本校人员私自带入教室及寝室。(郑重承诺:乙方学生在没有违反画室的管理制度及学习任务的情况下,没有过联考线或外省专业线,所交学费全额退还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信态度拟此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从签字日起生效。乙方:甲方:唯一画室20xx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篇2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聘请企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1、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等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2、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
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在协议期限内,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2、协议期限内,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合作负责人
1、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事务所联系。
2、甲方联系负责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3、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_______。
第五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服务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
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协议书篇3甲方:_________基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_______________基因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是____________市卫计委批准成立的从事遗传代谢病临床检验的检验机构,主要从基因分析、蛋白质功能(酶的活性)分析和代谢物分析三个层面对遗传代谢病进行全方位检测,目前已推出的_________________技术和项目在国内外均处于领先地位。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作为乙方医学检验标本的定点检验单位,开展乙方所属医院检验标本的有偿检测服务。所开展的检测项目收费金额,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实验人员操作培训、临床医生产品知识宣讲等工作。
2、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医学检验服务,所设的检验项目为非固定的,内容将在甲方最新对外公开公布的检测范围内,随甲乙双方业务范围扩大的需求而增加。
3、乙方委托检测项目的预处理实验部分,若乙方具备开展条件,可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在乙方进行实验。
4、甲方承诺对乙方的操作人员就甲方开展检测项目的取样、标本预处理、标本保存等知识进行培训,提供特殊标本采集要求说明。
5、甲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发送报告,并将已检标本及检验报告按照行业规范化要求保存适当时间;甲方在收取标本时,须对样本的完好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对不合格的送检标本有权拒收;确因甲方检测失误造成不良结果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6、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检测准确性,对于乙方所提供样品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7、双方根据临床需求再要求增加的检验项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对于新提出的检验项目,甲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给予乙方答复。
8、甲方需如实向乙方对所有检测报告进行专业解读。
三、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负责标本送检前的质量控制,即:向甲方提供的标本必须符合标本采集要求,包括患者的准备、标本的采集、标本的储存等,因标本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标本保存期内提出。如在标本保存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甲方将视乙方完全同意接受检测结果。
3、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不再与第三方签订同类协议。
四、委托检测付款方式
1、乙方委托检测项目价格根据甲方附件中提供的各项检测收费标准,双方进行项目收费标准核对后最终执行并进行价格标准备案。甲乙双方合作比例:甲方占标准价格的_________%,乙方占标准价格的__________%。
2、乙方在第二个月的_________日前将前一个月的检验费用以网上银行转款或银行柜台汇款的形式汇款至甲方账户。
五、本协议有效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为止。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壹个月前没有提出终止本协议,合同将自动延续,延续期限最低为一年。
六、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协议双方在有效期内,可以协商变更和补充相关内容,但应以书面形式双方确认。
2、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若须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争议处理
在协议执行期间,若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将提请甲方营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八、其他
1、知识产权:双方均有权使用送检样本的检测数据发表文章。
2、遇有火灾、意外事故、水灾、地震、战争、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3、本协议的书面补充被一并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提供的北京中科医学检验所检测目录及价格由甲乙方前期沟通确立。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盖章)
开户银行:
公司账号: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开户银行:
公司账号: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协议书篇4学邦教育(甲方):太和小学(乙方):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合作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协议遵照以下条款进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保证对辅导学生的教学质量
②甲方根据家长和学生需求有权利决定辅导方式,乙方不得干涉。
③甲方有权利定期对辅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回访,如发现反馈情况不符合事实,有权利取消合作关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义务及时联系和反馈甲方提供的信息。原则上当天反馈联系情况,无论成否。
②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监督。
③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评定,并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如果对【学邦教育】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取消合作关系。
二、收费标准:
(一)招学员
1.小学学员:元/每人次;
2.初中学员:元/每人次;
3.高中学员:元/每人次;
四.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决定!
附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合作协议书篇5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条件,进一步拓展拍卖业务,______书画研究院将举办一系列的义卖活动,活动作品包括:□现代字画、□古代字画、□古玩、□玉器、□漆器、□其他艺术品。
为确保能在本次义卖活动中为甲乙双方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互利的合作原则,今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书画作品为委托者自有产权物品。如因乙方委托劣品、伪作或产权不清等原因而影响并损害甲方经营信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并要求退回已成交书画、艺术品等值成交金额并补偿甲方一定额度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单位的名义对外联系拍卖业务。乙方应按甲方单位规定,提供拍卖师资格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三、乙方负责提供前期委托拍卖业务的信息,配合甲方业务人员与委托单位洽谈、看货看样、估价、物色客户。
四、甲方负责举办拍卖会、办理产权过户、结算等事宜,乙方应协助办理。
五、甲方为了保证用户的利益,乙方合理范围内应为委托业务的顺利进行必要的相关支持。
六、费用分摊:乙方开拓业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用场地(在本公司开会除外)、公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按照3。5:6。5的比例承担,即甲方承担35%,乙方承担65%。
七、佣金分配:由乙方提供信息并配合甲方联系取得的拍卖业务,按拍卖成交实际收取的佣金,扣除相关缴税费11%后,按3。5:6。5分成,即甲方收取35%佣金,乙方分配65%佣金。佣金提取时间:每笔业务结束,甲方收取佣金(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按65%全部支付给乙方。
八、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在不低于乙方销售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达成交易,乙方同时也不得以底价以下售价对外销售商品,保护甲方的合作权益。
九、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按照《拍卖法》的规定,确实保证拍卖行为的合法性和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并对自身的违规行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未尽事宜,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币圈“抢劫”第一案始末源头
2018年,OKEx敌敌畏维权的风波还没过去,币圈“抢劫”第一案就爆出来了。抢劫打双引号,因为判决是定非法拘禁罪。
公告说矛盾源头是6月初对账时,Skycoin项目方发现EVOLAB存在私自挪用、侵占10万个天空币的情况。Skycoin采取冻结等处理措施后,EVOLAB相关人员非法闯入创始人家中、非法控制、殴打创始人夫妇并造成轻伤,抢劫了比特币和天空币。公告还说,EVOLAB当时还试图盗取天空社区生态链的全线设计原型并控制天空链上所有资产,只是最终没有成功。
公告还说明了处理措施:
替换中国社区运营团队,建立新的中文社区圈子和联络群;追踪了EVOLAB团队钱包地址,向各大交易所发出了申诉,请求各交易所配合临时冻结嫌疑人相关资产,以及冻结可疑账户的数字资产充提交易权限;截至618当天18:00,嫌疑人的交易所全部持币账户均被冻结,场内交易市场逐渐回稳,价格回升30%;以及上线天空币临时黑名单功能。
翁某说自己在2017年6月支付100万,托朋友李某(岑李闫孙中的李)购买10万个天空币,并且委托李某保管。一年后,天空币在币安上线后,翁某想卖出一部分套现,联系李某后却发现“钱包被冻结、无法完成交易”。李某当时立刻联系Synth询问缘由,Synth说是钱包出了bug,需要时间来排查。但后来,李某得知钱包是由Skycoin方面主动冻结,目的是找回被中国团队挪用的代币。
关于6月12日的事,翁某说他和岑里闫孙四人以及其他四名Skycoin投资者去Synth家里找他,是想把事情搞清楚。Synth一开始拒不承认,后来又说罪魁祸首是他的合作伙伴Steve。
翁某还说,当晚只是想拿回钱,一直坐在沙发上谈话,没有肢体接触。半夜三点左右,Synth迫于压力把比特币、天空币打入他们账户后,他们知道想拿回全部损失不可能了,就只能离开。
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岑里闫孙和(投资人)翁某、李某1等人到了被害人住处,采用控制手机、限制自由等方式,要求Synth解锁被冻结的天空币账户。期间,闫、李对Synth夫妇有殴打和威胁(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被害人被迫将持有的比特币、天空币转入闫某等人指定的账户后,一行人才离开(13号凌晨3点左右)。
6月20日,被告人闫岑孙被传唤到案,李某主动投案。到案后,闫某拒不交代,岑李孙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岑某说自己只有威胁,没有殴打,自愿认罪。孙某说自己没有殴打行为,自愿认罪。(投资人)翁某、李某1在本案中的身份是“证人”,作证证实闫某有殴打行为、岑某有威胁行为。
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四被告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决书中还提及,法院认为双方确实存在经济纠纷,但尚无法证实纠纷的过错方系被害人。
01财产损害纠纷
四被告当庭表示愿意退还比特币和天空币,但是判决后一直没兑现承诺,创始人夫妇就在2019年3月26日提起了财产损害民事诉讼。2019年胜诉。
02名誉权纠纷
2019年6月27日,Skycoin创始人去法院起诉了李某,案由是名誉权纠纷,最终胜诉。
案件清单
我们看一下Skycoin在上海有哪些诉讼:
01非法拘禁案——审结
2018年6月12日案发,2018年12月24日静安法院一审判决岑里闫孙四人犯非法拘禁罪。2019年3月15日,上海二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02Synth和岑某的不当得利纠纷——按撤诉处理
2019年2月18日,Synth单独在闵行法院立案起诉岑某,案由是不当得利纠纷。4月12日法院裁定转为普通程序,通知他补缴诉讼费,后因他未及时补交,在4月26日裁定按撤诉处理。
03Synth和岑某、孙某、闫某的委托合同纠纷——状态不明
2019年的某个时间点(立案日期不明),Synth在徐汇法院起诉了岑某、孙飞和闫向东。岑某认为Synth把孙、闫一起告了的原因是想把案件弄到徐汇区审理,从证据来看,这两个人和案件无关,这个案子应该由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岑某在上海的住所地对应的闵行区法院审理。
徐汇法院认为孙、闫有没有关系,要在实体审理中认定,被告之一的户籍在徐汇,徐汇法院就有管辖权,因此在2019年12月16日,裁定驳回岑某的管辖权异议。岑某不服,上诉到上海一中院,2020年4月17日,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案件由徐汇法院审理。2019年12月16日,一审驳回岑某起诉,2020年4月17日维持原判。
目前还不清楚这个案子是否还在审理。
04Synth夫妇起诉岑李闫孙的财产损害纠纷案——审结
这个案子是针对6月12日非法拘禁案中涉及的18.88个比特币和6466个天空币提起的诉讼。
Synth和李某艳,2019年3月26日去闵行法院起诉了岑里闫孙,案由是财产损害赔偿。2019年6月5日,闵行法院一审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2019年8月29日,一审判决四被告向李某、Synth返还18.88个比特币和6466个天空币,若不能返还,则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2020年5月6日,一中院二审改判为仅返还比特币(因为被上诉人自愿放弃追索6466个天空币)。
05Synth妻子和李某的名誉权纠纷——撤诉
2019年6月18日,Synth妻子李某艳认为李某发布的微信公众号文章和微信群中的言论侵犯她的名誉权,在2019年6月18日起诉了李某,后来撤诉了。
06Synth和李某的名誉权纠纷——审结
2019年6月27日立案,2020年5月27日一审判决李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2020年8月3日二审调解结案,从网络新闻看,调解部分应该是免除6000元的赔偿款。
附:名誉权纠纷
名誉是对自然人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誉、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社会性评价。自然人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他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的名誉。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从受害人名誉是否被损害、行为人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四方面,来分析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02李某在公众号文章中写道:
03随后,李某在微信群“EVOLABCommunity”转发了这篇文章,并请求群成员帮忙转发。她在群里还发表了一系列言论,内容大致是:
原告认为李某的言论属于捏造虚假事实、发表诋毁性言论,恶意贬损他的人格,让文章阅读者把他和骗子、准备跑路、坑人等负面印象相关联,造成他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他的个人隐私和名誉权。
李某在庭审时辩解说公众号的文章已经删除了,微信群里(那个用户名)的发言很多不是我说的,我也记不清哪些话是我说的了。
李某还说:
她认为这些言论都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01构成诽谤,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侵犯名誉权的内容:
涉案文章中出现的原告被美国政府谋杀逃来中国,原告当时很落魄,被告提供了救济以及由于原告系美国公民,被告等人才被详细调查等内容。微信群中被告发表了原告的海外账户有存款,办理好护照随时准备跑路等言论。
法院指出:
因此,法院认定上述文章内容及言论构成诽谤,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02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侵犯名誉权的内容:
对于李某主张属于个人情感宣泄的“坑人钱,还把受害者弄进监狱,这个实在太没底线了,比黑社会还坏”、“荒唐可笑至极,明明是我们要告他们诈骗,结果他们告我们诈骗”等内容,法院认为,从被告使用的词语来看,上述言论所传递的系被告个人情绪的非理性宣泄,且表达的内容也并无事实依据,上述言论亦会令他人将负面形象与原告相关联,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因此上述言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原告认为被告披露的他的婚姻状况、银行账户信息等隐私,捏造他承诺给报酬等事实,同样构成侵犯名誉权。
至于原告认为李某以宣扬隐私(婚姻状况、银行账户信息)的方式侵犯他的名誉权,依据不足,不予确认。
浅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老赖说不!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在获得了法院支持自己的生效裁判文书后,另一方当事人便应当依法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然而,很多情况下案件即便进入了执行程序,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旧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成为“老赖”。从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执行难”,到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出台,再到2019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公布。不断有新的措施出台来解决“老赖”的问题,包括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对其信用信息予以记录等。本文所探讨的便是对“老赖”最终极也是最严厉的措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更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均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二、拒执罪的表现形式:
具体再来看拒执罪的构成,根据《司法解释》拒执罪需要满足以下的客观条件:第一、行为人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文书有能力执行;第二、行为人拒不执行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第三、行为人的拒不执行的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
具体可以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以下简称《立法解释》)中五种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其中,对于“(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司法解释》又进一步明确了八种情形: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各地对于拒执罪具体认定参考
上述条文中多次出现的“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及认定数额问题,《立法解释》以及《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以江苏与上海的文件标准为例进行参考。
1.上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7月23日)“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是指行为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造成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通过执行程序无法实现判决、按此定确定的内容。既包括判决、裁定全部无法执行,也包括部分无法执行;既包括判决、裁定最终无法执行,也包括暂时无法执行。
对致使判决、裁定部分或暂时无法执行,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参照本《意见》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拒不执行的数额比例、手段、后果等情节,酌情掌握。也即是(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个人达3万元,单位达30万元,但不足执行标的额10%的除外;(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个人达3万元,单位达30万元,但不满担保额10%除外;(三)达到本条第1、2项规定数额而不足执行标的额或者担保额10%,但该财产为被执行人、担保人仅有的可供执行财产的;
2.江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苏高法电[2018]593号)
关于“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系指拒执行为的实施,导致判决、裁定中载明的执行义务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人民法院在拒执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未及时有效执行后,通过另行采取执行措施,使判决、裁定得以执行的,不影响“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认定。
关于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立法解释及2015年《司法解释》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规定中,均没有相关数额标准;而且本罪侵害的法益是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与执行标的的数额没有直接关联。因此,行为人未履行执行标的的数额以及未履行部分的占比,均不影响本罪的定罪处罚,但如果行为人已履行绝大部分执行义务,未履行的执行标的数额极小,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
从上海和江苏两地的文件不难看出,对于拒执罪各地的尺度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因此,针对个案应当具体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区的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四、拒执罪的受理与立案
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出现上述可能涉嫌拒执罪的情形时,一般会出现公诉和自诉两种情况:1、由人民法院发现相关线索,并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待公安机关侦查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2、由执行人发现相关线索,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所涉及的具体文件我们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中间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控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或者在接受控告材料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二、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在接受案件线索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在这里还需要明确的是,申请执行人不能跳过公安的控诉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因此,申请执行人在向公安提出控告并收到书面不予立案的通知后,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程序,在检察院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向人民法院就被执行人的拒执罪提起自诉。
五、自诉案件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针对拒执罪自诉应当准备的材料,我们可以按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刑事审判第一庭、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江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印发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来进行参考。
1.证明《司法解释》第二条中的“有能力执行”的线索材料:
(1)物证线索材料。主要包括不动产,船舶、车辆等动产的照片;
(2)书证线索材料。主要有:一是证明有能力执行的初步调查材料,如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财产报告情况;线上线下查询银行存款、股权、不动产、车辆、支付宝、财付通、证券、理财产品等通知书及回执;搜查令及相关笔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查封公告,查封、扣押、冻结物品清单或回执等;采取限制高消费、边境控制措施以及信用惩戒措施的相关法律文书。二是证明有能力执行的深入调查材料,如开户明细单、银行支付凭证、网络转账记录、手机转账记录、账户交易流水、现金收支凭证等;不动产、特殊动产、股权、证券等登记资料等;出入境记录、飞机铁路等交通工具出行记录等。三是证明属于协助执行人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或者协助执行人持有、控制判决、裁定指定交付的财产、财产权证或者其他物品的材料。主要包括:相关工商登记材料、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委托保管的相关文书,其他相关笔录、登记文件、查询记录等;
(3)报案记录、投诉记录、控告记录、举报记录或者向法院请求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记录等能证明有能力执行的线索材料;
(4)从证人处取得的线索材料。主要包括执行办案人员的证言、执行办案人员走访调查所取得的证言以及会计师、房地产评估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专业性问题所作的情况说明;
(5)对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笔录;
(6)视听线索材料。主要包括监控视频、录音、录像光盘等;
(7)电子数据线索材料。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朋友圈记录、手机数据、淘宝和京东等电商平台消费记录、物流记录等;
(8)其他能证明有能力执行的线索材料。
2.证明《司法解释》第一条中的“拒不执行”的线索材料:
(1)证明被执行人通过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通过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等线索材料,主要包括:一是言词线索材料。如证人证言、申请执行人的笔录、被执行人或担保人的笔录等。二是有关资金链条的线索材料。如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流水、第三方支付交易记录以及其他关联账户交易记录等。要注意查明被执行人、担保人转移、转让财产变价资金金额、收款账号及流向等。要结合言词线索材料等,查明相关财产的转移是否有真实的对价及价格是否合理和资金的去向等。三是其他线索材料。财产被故意毁损的相关照片、录像、证人证言;财产登记资料、财产占有、使用情况的现场勘验照片及笔录;对财产占有、使用人的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等;
(2)证明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线索材料,主要包括:一是书证线索材料。相关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调查笔录及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材料等;二是言词线索材料。协助执行义务人的笔录,证人证言等;三是其他线索材料。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等视听资料;
(3)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的线索材料。主要包括证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范围的材料;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的线索材料;证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妨害执行的线索材料;
(4)证明因妨害执行或因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状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等已被人民法院采取民事制裁措施的线索材料,包括:一是书证线索材料。人民法院出具的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传票及其送达材料和其他证明因妨害执行被采取民事强制措施的材料等;二是言词线索材料。证人证言、申请执行人笔录等;三是其他线索材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记录等电子数据,视听资料、飞机铁路等工具出行记录等;
(5)证明以暴力、威胁、聚众等方式阻碍执行或者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或者毁损、抢夺执行器械、材料的线索材料,主要包括现场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6)证明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证明占有财物、票证的材料,在房屋、土地上工作、生活、活动的材料等;
(7)证明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拒不执行的线索材料,主要包括虚假诉讼、仲裁、和解的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相关证人的证言,履行虚假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和解协议的材料等;
(8)其他证明负有执行义务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线索材料。
3.证明《司法解释》第二条中的“情节严重”的危害结果的线索材料:
(1)证明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线索材料,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出具的中止、终本、终结执行裁定书及送达材料;
(2)证明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线索材料,主要包括:执行现场笔录,拒不腾退等现场勘验照片及笔录、证人证言、执行现场见证人的证言、录音、录像光盘等;
(3)证明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线索材料,主要包括: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多次上访或自杀、死亡,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材料;或导致申请执行企业停产、倒闭,影响社会稳定的材料;
(4)其他证明造成人民法院不能执行的相关材料。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拒执罪的本意还是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以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严肃性,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如果被执行人客观上确无资产可供执行的,即执行不能,该种情形不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认定。
综上,我们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与认定、受理与立案以及具体如何进行自诉进行了简单的探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执行攻坚,是一场关乎公平正义的保卫战。只有切实解决执行难,让生效文书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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