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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三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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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三网融合

通信行业: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三网融合 更新时间:2010-1-14 21:50:50 投资要点  事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三网融合”  根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今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会议指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对于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和市场空间,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已进入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确定合理、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促进网络建设、业务应用、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模式。  会议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  会议明确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工作: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强网络建设改造。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业务承载和支撑能力。整合有线电视网络,培育市场主体。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加快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三网融合有利条件,创新产业形态,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强化网络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健全管理体系,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加强政策扶持。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三网融合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软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对三网融合涉及的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对此,我们形成以下几方面的评价。  三网融合已是大势所趋,提高信息化水平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正如我们之前所预期的,从2008年国务院1号文-《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中“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发展要求的运营服务机制;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到2009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再到今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三网融合已经成为决策层的共识。  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和市场空间,而且,在中国加速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背景下,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对于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双向进入先期试点,促进广电运营商加速产业化转型  本次会议提出的推进三网融合阶段性目标,2010~2012年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由于考虑到广电网络运营商和电信运营商之间经济实力的巨大差距,第一阶段划定试点区域仍是给予广电运营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非试点区域的“非对称双向进入”可能不仅允许广电运营商开展电信增值业务,甚至将允许经营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  试点阶段将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为全面实现三网融合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在三网融合条件下,广电网络企业将逐步发展成为经营包括基础、增值电信业务在内的网络全业务运营商,相较以往仅有的电视传输业务,将面临更多的市场化竞争,由此亟待广电运营商建立起适应市场化竞争的经营机制和业务体系,能够成功实现产业化、市场化转型的广电运营商有望在试点阶段获得更为有利的竞争地位。  2015年全面实现三网融合,监管体系将面临重大变更  根据决定内容,2013~2015年将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我们认为,以此为节点,中国的电信、有线网络将进入全面开放阶段,原先经营业务和资本层面的限制可能完全取消,其意义将无异于1996年的美国《电信法案》。  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广电网络更多地将被视为信息传输的通路,意识形态的性质将大大降低,由此需要建立起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据此,我们认为,广电网络未来很可能脱离于现有“中宣部-广电总局”的管理体系,纳入到基础网络的管理架构中,在此情形下,中国的行业监管部门很可能会更加接近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角色,统一管理电信网络和广电网络。  政策扶持力度有望再度升级,竞争压力推动网络整合  此次会议决定首次提出了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的发展要求,作为三网融合的重要条件,全面双向化改造提上议事日程,以提高业务承载和支撑能力。由此,政府扶持力度将再度升级,不仅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将三网融合相关成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更是将大大提高政府补贴的力度和范围,增强有线网络运营商的经济实力和盈利能力。  与此同时,允许实力雄厚的电信运营商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传输领域无疑将大大加大竞争压力,离开“政策襁褓”的中小型有线城域网必然需要通过整合以增强实力,形成规模优势,国内有线网络的跨区域整合很有可能真正由此拉开序幕。  另一方面,在目前拥有全业务牌照的三大电信运营商中,中移动因其历史上专注于移动通信业务,缺少接入网,在目前的通信全业务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在三网融合、允许双向进入的背景下,中移动完全可以通过收购、参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借助各地区有线网络的接入,实现全业务整合经营;而一些实力较弱的广电网络可以背靠资金实力雄厚的中移动进行网络改造,提升网络综合业务价值。  行业评级及投资建议-长期利好,短线规避“利多出尽”  近期传媒行业的整体走强已较为充分反映了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政策预期,尽管我们坚定认为,三网融合将长期有利于有线网络的产业化发展,但近期相关个股的较大涨幅已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对有线网络未来发展的美好愿景,短线存在“利多出尽”的风险,不宜追高。  长期来看,我们建议关注网络用户规模较大且当地居民收入水平较高的有线网络运营商,在允许双向进入的情况下,开展包括语音、宽带在内的电信基础/增值业务将有利于公司综合ARPU值的提升。此外,当地政府较强的经济实力也能够在公司推进全业务经营、双向化改造过程给予更多的补贴、采购、财税等方面的支持。  据此,我们维持对行业“增持”的投资评级,长期建议重点关注歌华有线、天威视讯、电广传媒、东方明珠和广电网络。

民诉法司法解释35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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